去七八岁的小男孩忽然跑过来站到她面前,嚣张跋扈道:“她们都说你偷人,丢人丢到整个洛都都知道,我们萧家的脸面都没了,你怎么不去死呢?”
这小男孩就是萧夫人的儿子,萧相国的小儿子萧云端,非常受宠,小小年纪被惯得混世魔王一般。他先前在他外祖家做客,姜雨潮这还是头一次见到他。原著里,姜雨潮也见识过这小东西的蛮横,现在一照面,果然是个欠教育的小狗逼,这小嘴叭叭的。
姜雨潮坐在椅子上,先伸手紧紧握住了熊孩子两只手,然后对他露出了阴狠的狞笑,“小东西,你知道我偷人是干什么的吗?我是偷回去吃的。人肉生吃,先用刀一刀砍掉脑袋,把血吸干了,再剖开胸膛挖心,你知道心是怎么样的吗,就是鲜红流血的一块肉……”她伸出修长的手指,划着孩子的心口,语调漂浮,双眼定定看着他的眼睛,“新鲜的心最好吃,然后就要砍掉手和脚,手指咬起来嘎吱嘎吱,可好吃了。我最喜欢吃的还是小孩子。”
“云端,看你这小手多嫩,姐姐好喜欢你,你跟姐姐回去好不好啊?”姜雨潮拉着熊孩子的手,在他惊恐地注视下露出雪白的牙齿,作势要去咬他的手。
“啊——”在他张口准备哭的时候,姜雨潮一把往他嘴里塞了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