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好寻人去对照了问问。”
万良志冷哼一声:“薄家。他们家早年奴籍,在我家做帮工。可那会儿早没了奴籍,薄家没几年就发达起来,比我们万家还有钱。要不是她逃婚!”
他们万家又可以有好日子过。
谭毅皱眉。
他这段时间识字多了,这一条早前就背了下来。
“良贱为婚,按律法杖责离异。”谭毅当即点出,“已出奴籍的,与旧主仍然有旧的主仆关系在,上了衙门,仍旧按照良贱为婚算,至少杖八十!”
谭毅拉了拉舒浅的袖子:“这种婚事,衙门不承认的。”
作者有话要说: _(:3」∠)_我又写起了案子……
谭毅:我背了那么多律法终于用到了!!!
第75章
在场大部分,包括舒浅在内, 都对谭毅所说的“良贱为婚”没多少概念。
贱民包含了奴籍, 也就是原先薄家的情况。
崇明教这儿一群人生活在一起, 很意外没什么奴籍的人。就算有,这日子还是照常过, 和别的教内人没什么差别。
民间越是偏僻的地方,越是没什么良贱为婚的概念。
看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