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嫌贫爱富(科举) > 正文 第30节
    最后一类被称作“式”,也就是程序法方面的规定。这样的规定虽然比较简单,但是记忆也是一个大问题,需要的时候虽然可以现时再去翻阅,但是就怕记忆不熟没有找到相应的规定。

    这样的“式”虽然简单,但也是绝对不容出错的。新任县令、刑部官员、大理寺官员、御史台会审司等各司官员也需要对其进行重新学习,否则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lt大晏律例&gt虽然每个学子都会进行学习,但是其他的“令、格、式”都是新任官员需要学习的事项。因为在他们十多年的科举学习生涯当中,是绝对不会进行这方面的学习的。

    这些“令、格、式”的存在,就很考验官员的能力了。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一个人不可能无穷无尽地学习各类法令,还能对其熟练运用,所以一个职业就应运而生了——刑名师爷。

    这些刑名师爷因为在科举一途之中难以寸进,无法直接成为大燕朝的官员,所以他们便换一条路走,将大量的精力都花在研究“令、格、式”上。他们通常会花费好多年的时间对其进行分类、整理、记忆,或者归类并研究。他们对姜大晏朝几十年来发布的“令、格、式”等烂熟于胸,并且能够在办案之中熟练运用,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