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顾婉一种当时在那金雕身上才感受到过的吸引力,嗯, 通俗点说就是特想吃掉它。
只不过相比较金雕那种强吸引力, 这只山鸡对她的吸引要弱许多,是一棍子敲晕它, 她去捡的时候接触到了才有那种感觉。在山上时她就拎着这只山鸡翻来覆去的瞧了半天,琢磨着这会不会是只鸡妖?
毕竟大雕成了精,她也算是狐狸精半枚, 再有只成了精的山鸡也不难理解的。可这山鸡真的好弱啊,被她敲晕了到现在还晕着呢,一点儿都没有当初那只金雕的凶残。
顾婉想着当时吃了金雕炼制的丹药的好处, 看着这只山鸡眼睛就格外的亮。想着这可能是个对她大补的好东西, 她麻溜的提刀杀鸡。
鸡血照例做成了血豆腐,烧了一锅水烫了鸡去毛,本以为这鸡是个不凡的,可破开鸡肚子后却发现, 吸引她的恐怕不是山鸡,而是鸡肚子里这小东西。
那是一颗指甲盖大小的水蓝色珠子,冰润剔透,看着没什么出奇的地方,可顾婉却极喜欢那珠子上的气息。
她把珠子洗得干干净净,忍了又忍才忍住把它吃了的念头。小时候听人说过吞金自杀的,她爱惜小命,不敢直接吞了这东西。
那珠子对她吸引力很大,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