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的一首小诗,趣味盎然,被他化用,倒也有意思。
他这般送礼,倒是出乎她所料,明明自是一支毛笔,无端便引出几许诗意来。且那毛笔已然沾了墨,哪怕洗净了装回去,也没法恢复原样,再推辞就太过却人情面。迟疑了下,终是笑道:“既然如此,那就却之不恭了。”
说着,取笔试了试,果然触手柔润,蘸墨饱满,用着极是趁手,便收了道谢。
傅煜在旁瞧着,要不是城府涵养颇深,几乎要露出目瞪口呆的神情。
长了二十来年,送礼的情形也算见识了不少,却还是头回见到秦良玉这种——明明是强行送礼,攸桐并不想收,到头来,却是生米煮成熟饭硬送,还诗意得讨女人欢心。比起日常打交道的军中粗汉和只知谋略计策的谋士,这满腹秀才、闷声不语的文人送起东西来,还真是诡诈得很。
跟秦良玉相识也十几年了,怎么就没瞧出这位也是个狐狸?
傅煜负手在旁,瞧着攸桐将毛笔搁回笔架,仿佛挺喜欢的样子,唇角动了动。
“两盘菜换一支名笔,秦公子这礼物送得,还真是贵重得很。”
秦良玉仿佛没听出言外之意,只回身笑而颔首。
攸桐瞥向傅煜那张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