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里的手撕白鸡味道果然不错,鸡肉煮得火候刚好,外皮晶莹剔透,肉丝鲜嫩细腻,上头淋着去了油的鸡汤,再拿调好的酱汁儿拌匀,撒上葱末椒丝,色相上佳,酸辣可口,开胃得很。那道椒香芋头算是家常菜了,芋头做得软糯,极合春草的胃口。
木香却是爱清淡的,专拣着笋尖和豆芽吃。
春草见了便打趣,“瘦得跟豆芽菜似的,还专挑它吃,尝尝这鸡丝和醉排骨,好吃着呢。”
木香笑着回嘴,“你才长得像豆芽儿呢!就爱清淡爽脆,管得着么。”
春草便笑,“少夫人选的菜我都爱吃,唯有这豆芽,总觉得寡淡,没味道。”
“也未必只有寡淡。”攸桐瞧着那拌得诱人的鸡丝,想起道美食来,“先前在食谱上见着一道菜,叫毛血旺,底下就常拿豆芽儿垫着。那道菜口味麻辣鲜香,里头的豆芽儿不油不腻,却不失鲜辣味儿,最能下饭。”
她但凡倒腾时下不常见的菜,都是借食谱来遮掩。
春草伺候了魏攸桐许多年,起初还满心疑惑,不知自家只碰琴棋书画高雅之物的姑娘怎会摆弄食谱,到如今次数多了,已然习以为常,只好奇道:“那是个什么?跟上回涮肉似的,煮着血吃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