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我在七零混社会 > 正文 第200节
额完成。

    我码头生意赚一千万,那我来年要争取做到一千五百万。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去洗澡,然后换衣服,还去让人吹了一个头发,好摩登的一个少年,他为了稳重,就穿着休闲西装去的。

    西装大概是除了龙袍以外最伟大的男性服装发明,不论什么样的,穿上西装三分颜色也成了九分。

    一身宝蓝色的休闲西装,下面踩着软牛皮鞋,开车去接赢宝,还带着花呢,他急于讨好未来的丈母娘,所以买了两束花,一人一束。

    直到上车的时候,后视镜里面看着太红旗对着那花笑了笑,郁郁才明白过来,手欠啊,买什么花呢,这显得太红旗一个人就没法看了。

    关键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给人家女儿送也就算了,还给人家老婆送,还当着人家的面,显得你能耐是不是啊?

    “叔叔,我想着您大概没尝过我们这里的果子酒,很好喝,我给您准备好了,您什么时候回去了,我去送您,给您带回去给大家尝尝这么的特产风味什么的。”

    太红旗心想,你小子什么主意我一清二处,他就端着架子,你给我我就要,我养了好闺女,你小子就给我好好的对我闺女,别玩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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