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我在七零混社会 > 正文 第174节
总得心里面过得去才改嫁再婚。

    “话不能这么说,他那个前妻啊,据说是过得很潇洒了,跟着那老板,人家给钱花,日子美的不行了。”

    “就这样的要是还想不开,那可还真的是没出息,趁早别当兵了,儿女情长的,不像话。”

    太红旗就自己去了,他不想去来着,让人带礼就是了,结果人家就亲自来请了,不去不像话,架子大还是怎么着,反正饭点了,部队里面大家一起吃一顿就是了。

    结果去的时候,人家很多人就往后面看,“领导,这家里夫人没来啊?”

    “没来,家里有事呢,走不开。”

    “您不知道啊,大家都想认识一下你们家夫人呢,可是当初多亏了你夫人,光是听着我在这里说,都觉得不是一般人。”

    由于这幸福来得不容易,很多人都帮忙了,所以请的人很多,大家也盼着他幸福,以后好好过日子。

    太红旗摆摆手,自己坐下来,绝口不提宋清如,护着自己老婆,就跟什么一样,很少听着他提到的。

    要不是细微之处,别人还真以为他没结婚,不疼老婆呢。

    他顶头上司可是知道的,这人啊,老婆就跟命根子一样。

    “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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