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我在七零混社会 > 正文 第170节
着吃就不错了。

    夫子庙的小吃是最多的,老虎自己看了看,什么都想吃,但是囊中羞涩。

    “爸爸,我记得啊,我妈大概是喜欢喝这个茶汤的,要不来一碗?”

    太红旗顿住了,微微弯着腰,“小子,你想吃啊?”

    “想吃。”

    “那就来一碗,不过啊,你妈不喜欢这个。”

    老虎就嘿嘿的笑,要在这里喝一碗茶汤。

    这茶汤啊,便宜,因为用料便宜啊。

    就是你爱喝的米粉儿,黑芝麻粉儿,小米的,大米的,都齐全了。

    粉在碗里,然后有个大茶壶,那茶壶有半米高呢,底下是一直温着炭火,水一直是滚得,然后热水一浇上去,再来点儿白汤黑芝麻。

    这动作,麻溜的,十秒钟不到,您就擎等着吃吧。

    这东西,吃不饱,也撑不着,最适合晚上吃了,或者是闲着晃荡的时候来一碗,尤其是冬天夜里,加个宵夜,热乎乎的吃了,浑身的舒坦啊。

    后来日子好了,这玩意到底是没人吃了,到底是简单工序,纯粮食的香味儿,只能够回忆里面找去了。

    要是想吃个饱啊,这边是有卖马蹄儿烧饼的,来一套,就着茶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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