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我在七零混社会 > 正文 第92节
不给,什么也不给。

    她其实是想着守寡算了,不然带着孩子还能有什么好人家,而且绝对不扔下来闺女自己去改嫁,一定要带着闺女,不然留在婆婆家里,孩子多可怜啊。

    结果丈夫入土了,婆婆就换锁了,从坟地里出来,屋子就进不去了,里面虽然是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丧葬费都是她自己拿出来的。

    人家那边一大家子,她弄不过人家,又想着这样被欺辱,以后在乡下也混不出来,不如到大城市来打工,多少还有钱给孩子读书。

    也不去找妹妹们了,都日子不好过,人家看着寡姐带着孩子上门,大概是不欢迎的。

    也没跟夏冬梅说,还是有距离感的,觉得娘改嫁了,就是人家家里的了,没道理自己过去吃喝。

    但是借了那么一点钱,来的路上让人给偷了去了,她自己紧张,又带着闺女,小偷就盯着这样独自进城的乡下人,肯定是有钱。

    确实是这样,有的小偷会看人,专门偷乡下人,好欺负,而且是一般不进城,进城要么是看病,要么是买东西,一年的收成就全在兜里了。

    天杀得小贼,都不可怜可怜大妮娘儿俩。

    没办法了,人家大妮才带着孩子来了,娘儿几个抱着头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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