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我在七零混社会 > 正文 第48节
珠笔都是新的,一看就是刚买的,冬嫂自己摸出来一枝钢笔,“这个你拿着,红旗特意说的,要给你用的,真是红旗以前用的国外的牌子,很好呢,自己都舍不得用,说是拿来给你用的。”

    “不用不用,这已经很不好意思了,拿回去吧,我用圆珠笔一样的。”

    这笔大有来头,上学用钢笔的那个年纪,老师说要练习钢笔字,江长源牵着太红旗去买的,买了最好的一支,华侨商店里面的,那笔尖是金子的,老值钱了。

    出来了江长源就说了,“好好学习啊,给你买这么好的笔。”

    太红旗点点头,知道是金子的,但是他自己知道用不好,来回几次估计就在地上摩擦了,那笔尖一下子就坏了。

    “爷爷,你在给我买个便宜的。”

    给江长源气的,扭头又拉着太红旗去商店买了个最便宜的,“拿去吧,给你好的都不用。”

    那笔就搁置了,太红旗也不喜欢写字,供奉在那里了,现在拿出来给宋清如用,看着冬嫂回来了。

    江长源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孙子大了就这样,你看看就是喜欢人家,恨不得什么都给人家,老子家底都给搬空了。”

    那只笔他说不给,毕竟是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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