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些普通的商人或是富户人家,奚娴一辈子也没去过那一片。
那是老百姓才去的地方,路边都是朴素的食香和吆喝声。
若说达官显贵,那是一个也没有。
听闻走出府邸,便能远远的看见皇觉山那一片连绵起伏的青碧色,春日里带着勃勃的生机,一大早便能听见鸟雀自由的歌唱。
奚娴觉得这很好,丈夫少在家中,她与鸟雀为伴,听上去多么惬意,比当尼姑要好些。
她戴着红盖头,被人抱下了马车。
抱她的人,是个身材修长高大的男人,穿着深黑的靴子,她垂下眼睫,还能瞧见深红绣金的衣角,但似乎那男人手腕的力道有点重,让奚娴觉得难受。
她便觉得,这个夫君,或许有点笨手笨脚的。
她牵着一端红绸,那个男人牵着另一端,因他没有爹娘了,连亲戚也懒得请,只请了两三好友,两人便这么简单清净的拜堂成亲。
这也是奚娴喜欢的。
既然嫁给不喜欢的人,她本来已经做好了准备,要承受许多不喜欢的地方,却发现那些流程都叫她觉得很舒适,没有令她产生惶恐和退却的心思。
既然请的人不多,他们很快便进了洞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