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
十年前,余妈妈曾经在那里给一户人家当保姆。
那时候正值暑假,齐小枣的爸就是那时候伤了腿,余妈妈必须要去医院照顾,而雇主却临时出了远门,把孩子留下来让余妈妈照看。
余妈妈两头不能兼顾,余宛宛是个女孩子,不方便照顾继父,于是求了雇主家的小孩儿,瞒着雇主,让余宛宛过来顶替她照顾他一阵子。
余宛宛只能结束了自己刚开始不久的暑假兼职,住进了余妈妈的雇主家。
庄延就是当时那个雇主的儿子。
那一年,他十二岁,患有轻微自闭症和厌食症。
除此外,是个很乖的小孩儿。
余妈妈是那么评价当时的庄延的。
那并不是余宛宛第一次来云市,之前也来过,但是住的是十平米的廉租房,一百块钱一个月,一个单间里面摆两张小床,床底下塞满了余妈妈推着推车卖的香瓜。
被带到庄延家里,是余宛宛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做贫富差距,什么叫阶层。
那也是余宛宛第一次见到庄延。
他很白,很瘦,眼睛大大的,眼珠子很黑,但是因为沉静而看起来没什么神采,个子看起来好像还没有齐小枣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