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开始后,南洋侨胞成立了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共推陈嘉庚任主席,统一领导南洋各国对祖国捐赠款物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南洋各地华侨向国内汇款平均每月达2500万元。至太平洋战争爆发前,仅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筹交给国民政府的捐款数就有4亿元左右,相当于当时抗战经费的三分之一。
其二是认购国债。抗战期间,国民政府曾发行过多期国债,其中第一期救国公债就达5亿元。购买者半数以上为海外侨胞。其中,缅甸专门成立了150人的缅甸华侨公债劝募委员会,部分侨商变卖了仰光安溪会馆、南安工等会所产业购买救国公债。抗战胜利后,这批国债不少并没有兑现。有学者统计,1937至1939年间华侨购买国债达11亿元,占这段时期发行国债总额的三分之一强
其三是侨汇。侨汇是华侨汇给国内亲人用以保障日常生活的赡养费。侨汇的数额以1937年的卢沟桥事变为分水岭,之前平均每年约3亿元左右,之后侨汇数额剧增,1938年6亿元,1939年约12亿元,1940年15亿元,1941年约20亿元。考虑到当时中国政府发行的法币与其他国家货币之间的汇率关系,这些侨汇所发挥的作用比其实际价值更大。整个抗战期间的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