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能?
可实际上呢?那时的她不过是个任人宰割的无名小卒罢了。连嫁给自己喜欢的人都不能,连保住他的性命都不能。
所以,年轻有什么可艳羡的?
年轻的女人就更没什么可艳羡的了。不过是豢养在笼中的金丝雀罢了,看上去再光鲜亮丽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被人随意摆布?连吃穿用度都得旁人做主。
待到能和她平起平坐时,年轻美貌早就没什么用处了。
她以为自己过得比年少时好得多。她以为眼下的日子便是她梦寐以求的日子。
可是,弥留之际令狐晋却说,“……真怀念你当初的模样啊,眼睛里闪着光,什么都拦不住你似的。”
她为此恼羞成怒——她爱自己养尊处优的模样。她纸醉金迷肆意妄为,能左右许多人的命运,却不再被人肆意摆弄。
她嫁给令狐晋近二十年。可原来令狐晋喜爱的,竟是当年那个无知无能,如蝼蚁般困顿挣扎的小姑娘吗?是啊,他这种权势滔天的男人当然会喜欢那种小姑娘,他能一言摧毁之一言庇护之,就像是洞开乌云下凡布教的天神般,令人仰望令人跪拜,令人费尽心思去依附他。
可她丁点儿都不怀念——她厌恶那样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