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不打篮球很浪费的。但再也找不到青春期打篮球的那种感觉,那种为荣誉而战的热血。
此时此刻,看着女孩投篮的精准率,一股难得的热血涌上心头,他下了车,脚上的皮鞋不是束缚,有人光脚奔跑怎么了?藏在腰间的衬衫下摆箍住了肩膀,没问题,抽出来就是……一场被点燃的篮球比赛更令人不舍。
天色越来越暗,别墅区周围都是有路灯的,路灯亮起,他们谁也不认识谁。闻征跑到篮板下,张开了手臂。女孩愣了一瞬,跟着燃起了斗志,篮球夹在两脚之间,头发被她笼到头顶扎紧,她犹如一道闪电绕过闻征来到了篮板下。
三分,两分都是胜利,她并没有计较这一分的得失,而且她在这里打了一个月的球了,可从没有人自愿成为她的对手。
但她显然低估了一个穿皮鞋、衬衫的男人,手中就要飞进篮筐的篮球被人拨到了一边,距离篮筐不到20厘米就这样输了,女孩的斗志被燃起,她跑到了场边捡回篮球重新进攻。
就这样俩人在篮球场里你来我往的交锋了将近三十分钟,周围竟然没有一个人路过。他们累得气喘如牛,坐在篮球场的地板上休息。
男人不顾自己那衬衫价值三千八,径直躺在地上,腰间还夹着一只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