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荤菜,我也不是吃素的,你说这如何是好?”
那几个强盗愣了一愣,为首的那个大笑道:“哈哈哈!有趣,太有趣了!兄弟们将这个男的杀了,把他的媳妇拖回去,咱们今儿试试这细皮嫩肉!”卧槽,太特么重口了,我从来不觉得自己能归入于细皮嫩肉这一个属性,论道理我比谁都皮厚,是根难咬的硬骨头。
“就这么办!”另外一个已经提刀催马上前,逼近常远,常远将我带在他身后,他飞身跃起,一记手刀劈向那马首,只听得长嘶声响起,那马吃痛,发了狂,将那劫匪摔了下来,常远夺了他的刀,将他踏在脚下,这个速度!我除了张开嘴,摇着头表示不可置信,还能如何表现我的惊讶。
“妈的,遇到练家子了!快走!”懂得目标管理的劫匪,也是懂得审时度势的劫匪,却也是没有义气的劫匪,实在没义气,也没想想他们的兄弟还躺在地上。
我见那车夫要上车,立马冲过去,踹他一脚,他一个不防,跌趴在了地上,我脚踩在他背上道:“别想走!你走了,我这马车费付给谁?”可见我的伸手也是不赖。
“姑奶奶饶命,小的送你们去!送你们去。”他说送我们去,我可不知道他这是打算送我们去哪儿了。
常远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