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恶的便是狗。
沾了狗毛都会浑身不舒爽。
结果来了京中一趟,忽然就能拎狗了。
还能蹲下同狗腻乎乎说话。
看得他和沈括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自在得很。
结果次日,侯爷就让他去趟元洲城的仁和医馆,把狗交给方小姐。
还不是送人家的,是寄养在人家家中的!
他也算出身江湖名门,虽然报恩来了怀安侯府,颜面却还是要的!
这狗,他实在无法亲自送到方槿桐跟前,还说一翻“非送,只是寄养”的话。郭钊就使了些银子,让小厮送去给方槿桐的,自己则在房顶上掀了一块砖瓦偷看。
诸如大名辰辰,小名狗蛋,他都听得清清楚楚。
只是想着侯爷蹲着同那狗说话,方小姐又唤那狗辰辰,他就觉得画风太美……
“方小姐很喜欢。”郭钊只挑重点的回答。
喜欢就好,沈逸辰但笑不语。
前一世在怀洲府邸,她失了亲人,在怀洲举目无亲。
他虽然能护她周全,她却始终不见笑意。
后来番邦进贡了一只犬。
长得与平时常见的不同,背部的毛是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