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志勇,这位是我的妹妹王欣然,如果先生用认识什么高人能够医好家父的狂犬病的话,我定当厚报!”王志勇抱拳拱了拱手。
汗,怎么和罗伯茨那个半调子中国通一个德行。什么年代了说话还这么“文绉绉”的。
脸上露出了为难的神色,江晨不禁陷入了沉思。
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叫王志勇的男人应该是部队中的高管。从那“混球”的气度来看,应该不是靠自己实力上的位,那么就只能说明他老子有些分量了,而且这分量只怕还不小。
江晨他现在可以说是在望海市一点背景都没有,虽然有钱有枪,但犯了事不说是死路一条,肯定是不讨好的。灰溜溜地跑到洛杉矶去投奔罗伯茨可不是他想干的事。谁知道那个疯子自己的麻烦解决了没。
考虑到自己今后的财富可能引来他人的窥觑,他其实一直都在寻思找个机会认识些官面上的熟人,无论是行、贿还是什么的,总之得想办法打通关系。要不到时候自己搞出个什么名堂来,被别有用心的人算计夺去了,说理都没地方说。毕竟我大清自由国情在此,一句话有时候还真就能概括法治。
还有什么恩情能大于救命之恩?这无疑是个机会。
简直是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