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胭脂 > 正文 第3节
了骡子定了大车,每日跑到村口拉人,傍晚再原样送回来,一个人一次也不过三文钱,着实省事。

    次日胭脂特意起了个大早,将这些日子攒的茉莉粉和手帕都小心的分门别类装好,又想着再过两天就是八月十五,天气便会渐渐冷下来,还抽空给弟弟做了一套略厚些的衣裳,也都一块捎着。

    也不知道随谁,胭虎天生好大一副力气,才十四的少年,个头就快赶上成年男人了,很是唬人。

    原本家里人都指望他能读书科举光耀门楣,谁知胭虎非但不爱读书,反而打小喜欢舞刀弄棒,只把江志气个半死。

    去年端午隋氏进门,爷俩大闹一场,自此纷争不断。过年时又闹起来,江志借着酒意要不认他这个儿子,胭虎这头犟驴便夺门而去,在镇上做活,再也没回过家。

    胭脂前后也去看过几回,见弟弟虽然瘦了,可也着实精壮了,精神头反而比在家的时候好,倒也罢了。

    上个月去的时候,他兴致勃勃的说认了位镖师做大哥,日里在粮店做工,晚上跟着这位义兄学本事,把胭脂心疼的了不得。

    这次过去,胭脂就想着无论如何也得见见弟弟的这个义兄。

    一来总要瞧瞧对方是好是歹;二来么,长姐如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