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墨不动声色。他看了看手机,任明卿已经一个礼拜没有联系他了,除了在疯狂赶稿,不作他想。根据上次他审稿时的存稿量推算,时间应该差不多了吧?
如他所愿,当晚,一份同城快递送到了白殇殇的住处。白殇殇看到牛皮信封里厚厚一叠稿纸,嫉妒地把它交给了魂不守舍的徐静之。她知道那个侍应生是在两个月里写出的这个故事,打死她也达不到这种手速。
自暴自弃的徐静之猛地看到稿纸,有一瞬间的愣神,他好一会儿才想起还有这件事,一时之间竟不敢打开它。最开始他是因为喜欢《浩荡纪》,才闹着玩似的买了版权,他还说要任明卿做他的专职写手,每天写东西给自己看。
他都把这事儿忘了,洗灰却还是兢兢业业地完成了他的工作,他心里有点内疚——在他虚度人生的时候,有些人正因为他的某句不经意的话、某个任性的决定,在从天亮努力到天黑,又从天黑努力到天亮,宛如墙上的钟表。
他解开了牛皮信封的系绳,开始仔仔细细之后的章节。
自从那个晚上、林老二在祥云楼把林澈的胳膊砍断以后,他就没有再看过洗灰的更新。林澈后来怎么样了?他们和好了么?最后的大决战没有他可怎么办?那个讨人厌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