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当有了一个读者,你会想要更多读者;读者说好还不够,他要发自真心、诚心诚意地说好,你恨不得他割腕发誓;他发自真心、诚心诚意地说好,也是不够的,他得有所表示。当他花了十分钟看了你一天的劳动成果、最后只给你点了个赞的时候,你会感觉不值,甚至认为他不配当读者,你想把你的文章夺回来:“以后再也不给你看了!呸!”
徐静之是一个好读者,他超出了99.999%的读者。不论如何,他每日追更;而且他的喜欢不是空口白话,落实在行动上——他为了作者救了他所在的公司,为作者的每一个字付费,大费周章地将他接到家里提供最舒适的工作环境,他简直是个梦想改造家。
但是任明卿觉得有些东西不是金钱能够抵消的。作者都是贪心的生物,任明卿愿意用一切来交换徐静之为他的手舞足蹈、感激涕零、大哭大笑,哪怕一次也好,要他住回金龙花园狭小得直不起腰的卧室里也没有关系。因为如果没有手舞足蹈、感激涕零、大哭大笑,他就不是真的为你的文章所感动。对于任明卿来说,征服徐静之的心,那才是最重要的。
糟糕的是,这不是用赌咒发誓可以解决的事。徐静之的漫不经心让任明卿的信心产生了动摇。是不是他写得不够好?有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