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一定很激动,写得相当快,在用一种很绝望的态度,去描摹一种合而为一的幸福。总的来说,强颜欢笑。
庄墨知道任明卿的性格。他虽然聪明敏锐,但神经纤细、多愁善感,一定是遭了什么事才突然以文抒意;庄墨也知道,自己不问,对方是不会说的,所以他握住主卧的门把手,推门而入。里头漆黑一片,任明卿已经睡了。这不是一个谈事的好时机,可如果真出了什么大事,任明卿绝对是睡不着的,事情早解决,他就早轻松,所以庄墨蹑手蹑脚地踏出一步。结果他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扑倒在了床上。
床单是平整的,任明卿居然不在房间里。
庄墨打开了灯,发现绊倒自己的是个敞开的行李箱。行李箱还没收拾完,里头几乎装了这个房间里的所有生活用品;被子也被卷起来,盛在一个靠墙的蛇皮袋里。毫无疑问,任明卿打算赶去什么地方,打算在那里永久定居;他的行程如此匆忙,以至于连这满屋子的书都抛弃了。
庄墨又惊又怒:他要走?又一次?为什么?庄墨以为自己的诚意已经表达得很明显了:他愿意给任明卿走上文学道路尽可能提供帮助。虽然暗示得比较隐晦,可但凡有野心的写手都不会放过这种机会。难道在跟他接触这么久后,任明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