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此夫君非夫君,和你无关。”
“哦?你还想有几个夫君?行吧,夫人将人罗列出来,其他几个夫君,为夫顺手帮你铲除了,省得跟我争宠。”他的语气更不善了。
“是我想岔了,方才写的时候,也觉得这处不太妥当。我夫君乃顶天立地的男儿,怎会做这些丢脸的事?不妥不妥,要改,要改。”我唯一的优点就是没甚骨气,以保命要紧。
他这才脸色好上一些,不与我计较。
我见好就收,将话本里的“犬类”改成“乞儿”,想来会妥帖一些,毕竟和人竞争而非狗。
之前的“双膝下跪”,我也小心翼翼改成了“单膝下跪”,这样一来,想必江寻也不会揪着我的错不放。俗话说得好,男儿膝下有黄金,江寻只跪了一只脚,损失不是太惨重。还有一言称,君子视钱财如粪土,他这般懂得割舍,符合他翩翩佳公子的身份。所以,现在话本里的江寻,成了这形象:只见得他一脚踏在粪里,占着黄金,一脚干干净净,清明磊落。设定复杂,引人深思,不愧为我话本的最佳男主角。
我甚满意,合上了话本。
到了饭点,我正打算混吃混喝之际,江寻突然扯住我,道:“为夫带你去见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