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子倒是见过世面的,什么稀奇食材没做过,将大只的蝗虫摘掉翅膀四肢,洗净内脏后从中间切开,再以大火烹炒,辛辣的肉香传出来,倒确实有几分诱人。
为了照顾几位少爷,厨子特意将几盘蝗虫做的看不出原来的模样,头翅四肢都去掉后,就是一个看不出原样的长条形状,肉呈枣红色,筷子夹上去软嫩有弹性,还能看见其中吸饱的油汁。
厨子手艺很好,几盘蝗虫做的色香味俱全,要是不去想他们原来的样子话,倒确实是一道美食。
但是偏偏就是他们原来的样子叫人无法接受,傅湉夹着一只大个的蝗虫肉,手动了几次,愣是没能下去嘴。
卫鞅比他也好不到哪去,两人互相对视一眼,又看向筷子上夹的肉,在心里暗暗给自己打气。
反而是一直不声不响的秦吏淡然夹起一只放进口中,咀嚼片刻夸奖道:“书中记载没有夸大,确实肉松鲜嫩,口感似虾肉,不失为一道美味。”
说完又施施然夹了一只入口。
“……”卫鞅一向爱跟他攀比,见他都吃了,自己却不敢下嘴岂不是很没面子,便咬咬牙,一闭眼吃了一只,待入了口,反而没有方才的不适,浓郁的味道在舌尖爆开,他下意识嚼了嚼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