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员给她解释了下,原来按照国家规定,轻体力劳动者是一月29-39斤粮食,平均数不超过35斤,清水县是按30斤标准执行,樊香自己的定量就是30斤一月。
10周岁以上儿童,24-28.5斤,平均数不超过27.5斤半,程爱华的定量是25斤一月。
6、7周岁以上不满10岁的儿童,18-23斤,平均数不超过22斤,程爱红的定量是20斤。
3周岁以上不满6周岁的儿童,12-17斤,平均数不超过14斤,程爱军的定量是13斤。
所以,按政策执行下来,他们一家四口人,就有四个标准。
虽然有四个标准,但原来在大队受着照顾,她的工分被记为最高的每天10分,几个孩子则挣不了多少,总体上分的粮食还是少,根本不够吃。1974年全年的工分值统计出来后,她还要倒给大队钱,才能在接下来的夏收中分粮。
算下来,现在他们四个人一个月能领88斤粮食,还是比大队里凭工分分粮强多了。
谢过杨主任,杨主任说:“樊香同志,希望你不要辜负党和组织对你的爱护,能再接再厉,做出更大的贡献。”
这时候,樊香是真心实意地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