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你知道你是在犯罪吗?”
“我知道。”李达根平静地答道,“所以我认罪。”
他被带上审判法庭,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了死刑。
有被拐孩童的家长联名为他担保,然而李达根拒绝了:“我从来都知道我的做法是错误的,我借着正义的名义宣泄自己对命运的不满,我不后悔我做下的事情,但是我同意法律对我的审判。”
他亲手违反了法律,到最后也亲自维护着法律。
他将自己调查到的关于拐卖集团的资料全部交给了警察,然后坦然赴死。
他的死引起了社会的一阵讨论。他有错吗?他当然有错,而且是错得离谱。他明明可以早点将那些资料交到警察手里,借用法律的手段让那些人贩子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他却动用了自己的“力量”,进行了“自我的审判”。他没有错吗?一定意义上来说,他好像又是没错的,他本来不应该是现在的命运,一切都是因为人贩子才走到现在这个地步,他在人贩子身上宣泄自己的愤怒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
一直追查着这个连环杀人案的警察也是唯一一个去看望行刑前的李达根的人。
他看着铁窗之中,穿着一身囚服,神色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