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也会多煮些。给父母端一碗过去,让爹娘尝尝鲜,也是作为儿女的孝顺,但是像沈武这般大方的真的很少。
倒也不是说,不该给姚氏送过去,而是他们刚分家出来,什么都没有,这好不容易打了一头野猪,沈美娇还计划着往后半个月的汤底和调料差不多就从这野猪肉身上消耗了,等她赚了银子也要为家里添置些东西,况且她还打算着买一副银针。
这些都是要开销的,自家爹给那么大块肉,这块肉可有八斤了,别说姚氏是个寡妇,就说和着二房一家人吃,也能吃上好几天了,况且他们被赶出来,分的口粮就那么多,这几天吃的有些油水了,却也只是一些肉沫星子而已。
况且让沈美娇不放心的是,这肉送过去估计还塞不住那家子人的嘴。
若是知道他们家猎回来一头野猪,没准还回来闹呢。
“爹,这肉都腌制了盐巴了,奶额头上还有伤,吃腌肉不好,娇儿知道爹孝顺,但是这送过去,没准也是要放着,这天气大,放几天就臭了,不如这样,我明日就出摊了,每天晌午给奶送一碗热腾腾的野猪肉馅的馄炖过去,皮薄肉多,她也嚼的动,还不用麻烦下厨房做,这样奶也知道爹的孝顺不是?”
虽然对于她爹的孝顺有些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