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了。”
这话也有道理,汪思归想想,“那就定在二十岁如何?我女儿翻过年,今年就算十四了,到二十还有六年时间,总可以解决了吧?”
这个可以。
宁芳作主答应了下来,亲自提笔写了份契书给他。
其实双方都知道,这样的文书比不得卖身契,只是个道德上的约束,若宁芳不遵守,汪思归也一点办法没有。
只是这凡事习惯要一个白纸黑字的做法,宁芳只觉颇为眼熟。那象谁呢?
只一时来不及细思,她还是命徐妈妈拿了二十两银子出来,“就算这个钱汪大叔你不要,也得给念葭姑娘收着,否则事情便办得不明不白,至多留着给她日后添妆了。”
汪思归知道,宁芳不留这个漏洞,也是怕日后有个万一。但也不能责怪人家的小心行事,所以他当着宁芳的面,把银子收了。
并且告诉女儿,“以后你就在宁府安心住下,好生跟着小姐,跟着管事妈妈们学本事。别和人争吵,要学会照顾自己。不要老想着给我们写信、带东西的麻烦别人,若是实在想不过了,便把信和东西都攒着,以后每年爹会来看你一次,自会把东西带回去。”
汪念葭给她爹说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