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寻笙仔细听着,三根手指搭在弦上,偶尔拨动出一个音。岑野坐在她对面,弹着吉他,偶尔皱眉停下来,说:“这样加好蠢!”
许寻笙白他一眼,他便笑了,说:“刚才几句还是不错的。”
他接着往下弹,有时候是许寻笙弹,两人将朝暮乐队的一首歌,几乎是重新编曲。这个过程很奇怪,按说将古琴加入他们的民谣摇滚里,大家都没有过经验。两人早已做好废寝忘食的准备。他们确实也在这个晚上忘记了时间,但进展居然十分快,往往岑野刚弹完一句,许寻笙配合的调子就出来了。而有的地方,不适合加古琴,她竟也与他心有灵犀,停住不动。直至又到了某一处,两人眸光流转,手下又同时动了。
于是岑野觉得,自己找许寻笙这个决定,那是相当之英明。出其不意绝对创新不说,试问天下还有比她更合适的人选吗?自己是个古器乐高手,还会弹钢琴,前男友是个摇滚主唱,岑野想,她对流行和摇滚的理解不会少。
那个短命的酒驾的自以为是的主唱,岑野又想,他哪里配得上许寻笙了。真他吗便宜那老小子了。
时间不知不觉就这么过了,等岑野手捏铅笔,在许寻笙提供的一个本子上,写下最后一句谱子,已是凌晨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