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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玫瑰站在自己一百多平米大的瓷器店里,眼神空洞,整个人就像是行尸走肉一般。
有谁会知道,她喜欢了蓝枫六年,六年啊!她一直记得那个只穿着一件白色衬衣的少年,曾在暴雨里,帮忙她收着地摊的蓝枫,那一幕她永远的忘记不了。
她记得那天,搬瓷器时,不小心滑倒在地,瓷器摔破了,又划破了手指,蓝枫看着她冒着鲜血的手指,紧蹙着眉头,因为两个人身上都已经湿透,蓝枫根本不知道用什么来擦去她手指上那刺眼,让他心疼的血液,他干脆将她的手指放在了自己的嘴里,将向玫瑰手指上的血液吸了后,才紧紧的捏住手指的上端,不让血液继续流出。然后扯下了自己脖子上戴的那根红绳,绑住她手指的上端。
蓝枫跑到卫生室给她买来了创口贴,他小心翼翼为她贴创口贴的样子,向玫瑰至今还记得很清楚。
他是那么的温柔,那么的仔细,生怕她会有一丝丝的疼痛。
他深邃的眸子里,是满满的温柔和心疼,那一刻向玫瑰的心里,就深深的印下了蓝枫的名字。
向玫瑰的脑子里还在闪现着,她和蓝枫曾经的画面,店门口便传来了向佳好的声音。
“向玫瑰,你最好识相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