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无法遏制民间纳妾之风,纳妾需得到官府报备得到允许才能进行,民间纳妾大都省去了此举,那些妾虽说顶着妾的名头,其实并没有真正妾的身份,大约相当于皇帝的妃子没有册书,如此一来便不能算得上是纳了妾,这些妾其实与伺候的丫头没有不同,只是主家因着宠爱私自做出划分罢了。
甚至还排出了等级,地位最高生下子嗣的叫姨夫人,接着是小妾,再来是通房丫鬟。
有些纳妾多的官员为避免被弹劾,家中的妾一概称丫鬟,如此一来也不算违了律法。
元清帝对此也无可奈何,因为从形式上来说,这些人确实没有违背规定。
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会愿意继续纵容此事。
甚至这是他接下来打算着手解决的一个问题。
因为人口普查出来的结果,大魏四千万人口,男女比例平均接近二比一,也就是说将近二百个男子才有一百个女子。
再放大来看,两千个男子中,有近乎一半没有妻子。
更不提那些一个人便拥有数个丫鬟小妾的。
元清帝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不由心惊,民间溺杀抛弃女婴之事他有耳闻,但没想到竟会如此严重。
若长此以往,不说增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