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副好皮囊,又会装样,外人见了总以为是个往大路上走的青年。陆老爷和陆太太也被他蒙在鼓里,视他为子侄。
那时候陆太太总想着替女儿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将上海的名门挑拣了个遍。不是嫌人家环境复杂,就是孩子不够争气。
不知怎的,姓莫的也知晓了此事,便有事没事就来家中献殷勤。他年轻风趣又会说话,陆太太欢喜之余不由认真考虑起这个世侄来。想这家和百货虽有衰落趋势,仍称得上殷实人家,莫家人口又简单,几番考虑后最终替幼女定下了这门婚事。
这个女婿果然没有辜负岳母的期望,陆家败落时其他亲戚都避之唯恐不急,唯有他提着礼物登门,要求在丈人的百日祭内完婚。
陆明夷都不知道自己当年是怎么想的,莫非真是痰迷了心,脂迷了窍,竟能把他当作好人。也不思量一下,连岳父孝期都等不了的家伙,能是什么好货色!
但不管怎么说,这次求婚让陆太太很欣慰。在经历了丧夫丧子之后,她最大的愿望就是看着幼女成家。已经卧病在床的她撑着最后一口气替独生爱女办完了婚事,并把陆家所剩无几的家底都陪送了过去。
单从这点而言,陆明夷的婚事在三姐妹中要算办得最顺利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