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问道。
宋恒信的这个问题很可笑。
当初于少卿是允诺将百分之十的股权转让给宋恒信以及郝文君夫妇,可不是他宋恒信一个人。
既然股权协议书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若是只有宋恒信一人签名,这协议书自然是不能产生法律效应的。
也难怪宋恒信会气急败坏。
可见,于少卿当初答应得干脆,却也不是脑子一热的决定。
先别说宋恒信有私生子,他联合老爷子跟他开口要股份,是为了私生子铺路,就当宋恒信没有私生子,以宋恒信和郝文君水火不容的形势,也断然不甘心就这样把百分之五的股份跟妻子平分。
郝文君也不是软柿子,肯定不会任由丈夫对自己下手。
在于少卿预想的计划内,如果他的大舅、大舅妈两人不相争便是最好,对于宋学的死,他是当真存了愧疚的心思。
但是如果大舅一点夫妻情分都不顾,于少卿也不会助纣为虐,任由他拿着从他手里要去的这百分之十的股份,潇洒世间。
“你说话啊!你给我说话啊!”
于少卿就这么不言不语的,好像他的问题根本就没有回答的必要,那种骨子里散发出来的睥睨一切的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