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感受到他的热情,严嘉多少有点不习惯,连连道:“你自己吃。”
齐临当然不忘自己开动。他割肉的动作熟练,吃起来更是又快又粗鲁。等他一开吃,不几下,一只羊的半边身子肉,就去了一半。
如果不知道他这是留在他身上野蛮人的风格,大致也算得上爽朗豪放。
过了一会,他满意地拍拍肚子,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转身钻进厨房,再出来时,手上拿着两罐啤酒,递给严嘉:“虽然文明社会的酒,味道很糟。但也可以凑合。”
严嘉想了想,从善如流地打开易拉罐,对他举了举:“干杯”
“干杯”说完,他仰头就一口气灌下,而后哐当一声扔在地上,又像是自言自语道,“有旺盛的篝火,有美味的烤羊,如果是在部落,我们就会唱歌跳舞。”
严嘉还未反应过来,便见他一把脱掉那件破烂的上衣,开始绕着篝火打转,手舞足蹈,口中唱着她听不懂的歌曲,想来是某种土著语。
院子里没有开灯,但烧得正旺的篝火,足以将齐临照得光亮。
的上身,是健康狂野的古铜色,并不太壮硕,只有腹部的肌肉,象征着勃发的力量。长发和胡子,更显出他整个人的野性。伴随着风格奇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