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想到纽约城正严寒降雪,而他和彼得却围坐在一锅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的暖食面前。
浓郁香气四散开来,锅中滑嫩的豆花颤巍巍的,而爆炒至金黄的鸡肉外焦里嫩,彼得显然更喜欢鲜嫩多汁的鸡肉,他惬意的连吃了几块,“纽约天寒地冻,帕萨迪纳简直是天堂。”
旁边不少最近几乎是定居在洛杉矶的中餐馆食客,立即表示认同,“而且还有美食相伴,豆花和鸡肉搭配的是在太完美了。”
复联三巨头完全将减肥事宜抛到脑后,边吃还讨论着美食心得——
托尼·斯塔克:“豆花酥滑,鸡肉浓香,我能一个人吃一锅!”
史蒂文·罗杰斯:“鸡肉麻辣过瘾,豆花鲜嫩入味!”
托尔·奥丁森:“我需要再来一碗米饭!another!”
加州理工科学怪人四人组桌上,自称中文十级的谢尔顿,这次普通话倒是标准了不少,“我爱辣鸡!”
“辣鸡?”周围食客模仿者发音,询问库伯教授这是什么意思。
谢尔顿一脸傲慢自得的翻译,“就是说我喜欢辣鸡肉。”
周围食客在谢尔顿的教导下纷纷模仿学习,等郝乐蒂结束午餐烹调,走出厨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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