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那一战,成就了他的威名。
前几年的打拼之后虽说让他过上了现在舒适的日子,可,当初的热血却是早已平息了。此时的情形和当初多像?就自己一个人,对方的眼里尽是不屑,仿若在说自己不过是条可怜虫,甚至连死在对方手里的资格都没有。
热血一经燃起,毛哥强忍着双臂的疼痛,撑起身体,站了起来。稍稍活动了下疼痛的双臂,毛哥身体笔挺的站着:“当初,十个人围攻我一个。我被砍了很多刀,浑身无力的倒在血泊里,他们当初的眼神和你此时的一样。你知道吗?我拼着一股疯劲站了起来,然后不要命的向他们砍去。那一次,我砍死了五个,剩下的被我吓跑了。”
顿了一下,他扫视了一下躺在地上的众混混,嘴角扬起一道微笑:“说起来,我还有感谢你才对。当初的热血早已被我遗忘,要不是你,恐怕我就真得这样过一辈子了。不过,现在,让我来好好会会你吧!”说罢,毛哥从地上抄起一把砍刀,疯狂的向龙行云砍去。
很显然,地上的混混被毛哥的热血事迹所感染了。听到毛哥这么说,伤的不重的混混随手捡起武器向龙行云冲来。
不过,有勇气是很好的。可,双方实力相差太大,即使以他们饱含的气势,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