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之三十的股份是宁威的。
宁威死后,这股份当然给宁毅(也就是丁毅。)
现在姜可可,就要分丁毅一半的股份,价值联邦币三百多亿。
丁毅不在的时候,她直接起诉到联邦最高法院。
联邦刚成立两个月,最高法院也是刚建立,这官司一打,丁毅就输了,直接判丁毅支侍一半股份。
当然,那时丁毅不在,正在战舰上和史娲学神通呢。
这次史娲回来,和校长等人见了个面,独自坐着一艘小型探险舰离开了,好像有什么要事去处理。
然后史胜男就不爽了,凭什么我老公给你一半财产啊?你们当时也只订婚,没结婚,而且,这孩子是不是宁毅的都有问题。
史胜男准备上诉,姜可可勃然大怒,带人找史胜男论理。
两个女人,正在校长室争吵这问题呢。
丁毅听完那个郁闷,现在这联邦法宝,判决这么随意了?
边上的李绝世苦笑着提醒丁毅,有人不想丁毅有这么多财富,借机分割他的财产,下一步,可能分割他的势力。
丁毅现在继承了宁威的势力,加上史娲的支持,俨然成为整个联邦政府最有势力和财力的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