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咬牙签了合同。
但是这合同一看,几乎气炸了。
边上和他邻居的要么换房子,要么拿钱,一般来说,拿房子比较划算一点,因为这些年大韩的房价也在涨的。
首都的房价现在平均在五百万左右韩币一平方。
大概相当于华帝国三万/平方左右。
一套一百平方的房子,需要5亿以上的韩币,也就是三百万左右的华帝国币。
他邻居以房易房,拆了一百六十平方,拿了一套一百二十平方的房子,另四十多平方,以150万韩币/平方计,拿了现金。
考虑到他们和州不是首都,又在沿海村落,这个价钱也算正常。
不过给金根旭的合同就有点欺负人了。
金根旭被拆的旧房有前后两间,合计一百八十平方。
开发产不给他房子换房子,让他全拿钱,而且只有100万韩币/平方计。
金根旭还想帮金恩娜弄一套房子,这合同要签了,拿到的钱都不够到和州市区买一套一百平方的。
太欺负人了,金根旭怎么肯签,他也想学华帝国啊,做做钉子户。
但是儿子的工作也很重要,怎么办波?
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