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截然不同的签名,第一个是李维斯的名字,和他本人的笔迹惟妙惟肖。第二个显然是宗铭的英文名,和他以往的字迹一样,潦草而峻拔。
李维斯觉得自己心跳莫名有点儿快,看着宗铭的脸,意识有些奇怪的恍惚:“我……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宗铭打了个响指,站起身来,再次揉了揉他的脑袋,道:“太晚了,洗个澡好好睡一觉吧。”
第13章 s1.e13.赡养费
李维斯对自己的智商产生了巨大的怀疑,甚至担心自己年纪轻轻已经得了老年痴呆,站在厨房里一刻钟,愣是没想起来自己以前是不是见过宗铭。
洗漱完躺在床上,他还在拿着那张便签纸研究——宗铭明显用了两种笔迹,也就是说他曾经见过自己的英文签名,然而自己在国内很少写英文,连结婚文件上都签的是中文名。
难道是在美国的时候见过?
天呢,为什么完全没有记忆?
李维斯按捺不住心头疑惑,打越洋电话跟外婆确定了一下自己的家族没有阿兹海默症遗传,于是又怀疑自己是被失忆棒闪过了——《man in bck》不就是这么演的么?为了蒙蔽围观群众,威尔.史密斯每次都会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