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与会者可以借着这样一个场合,公开发表自己的论文以及意见;另一方面,他们也可以对这个框架进行任何的质疑、拷问,或者细节上的填充。
在苏进上个世界里,中国文物修复历史上,有自己传承下来的一套规则。
但就像很多其他传统文化一样,这些规则基本不成体系,还有很多自相矛盾、悬而未决的东西。
而在国际上,1933年8月,国际建筑协会在雅典会议上制定了一份有关城市规划的纲领性文件,正式名称叫“城市规划大纲”,后来通称雅典宪章。
雅典宪章第一次规定了有关古迹保护以及修复方面的一些基本原则,促进了相关古迹文物建筑等方面的发展。
1964年5月,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在威尼斯召开,正式通过了《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宪章》,通称威尼斯宪章。
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日本奈良再一次达成了《奈良宣言》。
自此,国际上有关历史古迹以文物保护修复方面的规则基本上建立了起来,大部分国家相关工作都以威尼斯宪章以及奈良宣言为原则,进行衍生,照此完成。
这是在苏进上个世界发生过的事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