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量力,可别被凶犬们拖进屋里吃了。那细皮嫩肉的,想必咬一口水水嫩嫩,口感不错。
百里九终于坐不住,站起身来,向着犬舍的方向走,越走越心焦。
还未走近,就见林诺雅大摇大摆地从里面出来,一只毛色枯黄的幼犬颠儿颠儿地跟在她的身后,有点一瘸一拐。
百里九立即被那只犬吸引了目光,再也离不开眼。
那犬虽然瘦骨嶙峋,毛色暗淡无光,甚至可以说遍体鳞伤,有些地方的皮毛都脱落了,丑陋不堪,却四肢粗直,前胸突出,双目如电,一种威压自然而然地从身上散发出来。
就是它了!百里九不用问就可以确定,因为它身上还仍旧带着一股死亡的腐朽气息,那是没有从死人堆里打过滚的人感知不到的。
那只犬看到百里九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立刻俯下前身,弓起后腿,露出几颗白森森的犬牙,跃跃欲试,却不像其他犬一样,低声呜咽。
“泡泡!”林诺雅出声制止。
百里九忍不住目瞪口呆:“你叫它什么?”
“泡泡。”诺雅得意地复述:“刚刚给它起的名字,威风吧?”
百里九颇有点无语,并且忍不住开始怀疑人生:“只要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