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也曾吻玫瑰 > 正文 第14节
    那时候她闺女就不是很赞成,偶尔他上门看她们,那个小姑娘总是淡淡的,他送吃的用的,她不见开心,送的越多越贵,她越不高兴。

    更别提送钱。不管他给金落霞多少,总会被她还回来。

    那时候方明曦在读高中,课业很重,可一点都不含糊。

    记得很清楚的是有一次,她打了他一天电话,本以为下了晚自习她会消停点回家睡觉。谁知,她拎着一袋子书和习题,跑到他常吃夜宵的地方找他。

    他和一起跑车的几个朋友扯七扯八,让她坐下一起吃,她就在旁边坐着不吭声,也不动筷子。

    等他吃完她还没走,黑沉沉的大晚上,和他站在马路边推拒,死活要把钱还给他。

    脸被风吹得比月亮还白,站得却比谁都直。

    他不收回去,她就不肯罢休,不肯走。

    那次是,每一次都是,到最后没有哪次他能拗得过她。

    她和金落霞两母女离开通城到这瑞城来,这三年梁国没有和她们联系,去年厂子开到这,他来瑞城好几趟,一次也没去找过金落霞。

    可却是不知道怎么,越是避,越是想见一见。

    碰巧辗转得知金落霞弄伤了脚,于是昨天去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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