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文化而言,他们得到了李希幸,不用骤然支出一笔大额赔款,而且给梦想音乐的分成实际上他们只承担小部分,大部分是由李希幸自己承担的;而对于李希幸而言呢?当然也是很好的!首先她得到了倾城文化这个更好的发展平台,其次收入的几个点对她来说并不重要,能用这几个点去买几年的平安,还有比这更划算的事吗?
原本她最担心的事情就是结了梦想音乐这个仇家。她的出走,对于梦想音乐而言,最重要的并不是经纪上的损失。一来梦想音乐害怕她的出走可能会给其他艺人做一个糟糕的榜样,让别的艺人也不再畏惧霸王合同;二来前不久的舆论战里,李希幸和倾城文化大获全胜,而梦想音乐一败涂地,损失惨重。就冲着这两点,梦想音乐都会对她怀恨在心,以后时不时给她下点绊子、阴她一把,那简直防不胜防,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但现在,这份三方协议把梦想音乐也给绑到一条船上来了。以后李希幸混得好,梦想音乐能拿到的分成也多。他们就算不帮忙,也不至于拖后腿。利益面前,什么样的恩怨情仇都大可抛到一边去!
李希幸很快看完了协议的条款,把文件还给付法务。
“我没有任何问题。”她说,“但是梦想音乐会答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