呗。”
“他这手没有两个月的话根本好不了,时间这么长,练习一下左手写字还是很有必要的。”
程逸的一手字比那些硬笔书法字帖上的字也是不差的,一看就是练了很多年才有的功夫。
端方竖起了耳朵,他喜欢学东西,不论是新的知识,还是练习书法,他都有兴趣,只是从前的他能够学到的东西并不多,他对这个世界了解的也不是很多。
他两眼亮晶晶地看着程逸,比见到班主任时还要乖巧听话。
“程哥,你教我练字好不好?”他道。
程逸没理他。
当然不好了,他才没有这个耐心带小孩。
端方锲而不舍,“程哥你的字写的实在是太好看了!我好想学啊。”
程逸还是不吭声。
这夸人的话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翻来覆去就是这几个词,他会教他才怪。
端方也不气馁,他挺直了背坐的笔直端正,非常认真道,“程哥,我会很听话学习的,你就教教我吧。”
程逸坚守理智,并不想给自己找个小麻烦精。
这小鬼,居然弄出这幅样子,难道以为这样他就会浪费时间和精力教他练字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