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七零年代万元户 > 正文 第30节
个孩子的状。

    郑长卫咂嘴:“玉梅啊,你糊涂了?楚瑜是你晚辈,才十几岁,你告她状做啥子?”

    陈玉梅急不可耐地指着林楚瑜,道:

    “郑队长,我可没糊涂!我就是要告林楚瑜的状,今天楚乐说漏嘴告诉了我,说是林楚瑜偷偷去外面赚钱,还给家里买了缝纫机,你说说,这不是投机倒把吗?我们社会主义容不下这样的资本主义走狗!应该打倒她!割她的尾巴,把她的钱充公,算到大队里来,把她买的缝纫机没收,这样,才能让她不被资本主义污染!”

    陈玉梅不愧是小队长的女儿,说起来一套一套的,专用名词一个接一个,而且她思维清晰,一上来就直指要害,指明楚瑜是投机倒把罪,还言明要把财产充公。

    楚瑜穿越来近2个月,已经摸清了这年代的情况,别说,像她这样的偷偷卖东西的,要是被抓到,下场还真如陈云梅所说,把东西充公,收归生产队。比如之前有个人偷偷卖豆腐被生产队发现,生产队把她的做豆腐的机器和原料都收归大队所有,还是让她继续经营,但收入大部分归生产队,自己只得到少部分,而归生产队的这部分收入,生产队所有人都有份,都受益。

    “楚瑜卖东西?还买了缝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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