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啊,茶案上这香还没烧完,不到一炷香时间?怎么感觉好久了……
鸿俊第一次来洛阳,不想与李景珑一起出来的原因是,想买个什么东西送他。从前他常羡慕书里说的那些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情侣,虽然作这《白头吟》的卓文君开头就是“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也好不到哪儿去。若有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的情分,也是很好的。
所以他想做个定情信物,送给李景珑。送玉送金太俗,剑穗盔甲太土,送个护身的法宝倒是不错。自己从前在曜金宫中试做过不少小玩意,大多用在了重明身上,且几乎全失败了,这还是平生第一次正儿八经做法宝还没尝试过,还得回去问裘永思。
洛阳只有一个市集,唤“南来北往”,没有长安东西市大。鸿俊在市集上逛了一圈,看见一枚扳指,忽想起李景珑常弯弓搭箭,做个扳指也不错,于是买了个扳指,准备以此为模具,另寻材料,参考着重新做一个法宝用。
接着他又四处逛,看见一副胡人的皮甲,那皮甲只有几条带子,连着左臂,右手有皮套,乃是驯鹰用的,李景珑肌肉轮廓漂亮,胸肌腹肌该有的都有,穿上这身,半皮制铠甲般露得应当很好看。于是鸿俊又胡乱花钱,买了套皮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