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不清他的眉目神情。跟这人同乘一辆车时,车里总是习惯性不开灯。
“哎,张,”副驾上的于尽扭头问后面的人,“你知道‘捡·尸’吗?”
“我希望你说的不是我想的那样,”他笑了一下,“未免太饥不择食。”
他的笑声充满嘲讽,于尽翻了个白眼,“我知道你想的是‘奸·尸’,但是两者读音不同好吗?”
“你怎么不反省一下自己普通话的标准程度?”
“得得得,反正我发的音是第三声,”于尽干脆侧转身,整个人面向他,“‘捡·尸’就是把喝醉了的美女顺手带走,从不确定性中寻求刺激感。我以前觉得这游戏特低劣,但今晚突然想玩玩。”
“意思就是,你觉得自己今晚特低劣?”
“………”他被堵得没话说,可心里还是跃跃欲试的,“我们沿途回去的时候看能不能碰见那么一两个。”
“不用跟我说,我不参与。”张抬起手,长指搭在眉骨上,靠着车后座,闭目养神。
于尽转过身去,不强求,这人就是走冷淡风,强求不得。
想到什么,他又问后面的人:“那你不会嫌弃酒气吧?不然先送你回酒店?”
“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