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都看了,看完后,再看向那把貌不惊人的“杂草”时,目光却已变得炙热。
这草并不是什么希世奇珍,在胡地,它也的确是杂草,但因生长条件较为奇特——只长在寒冷的火山喷发之地,因此数量十分稀少,就连胡地也很少有人见过,而即便见过,也没几人清楚它的作用。
其实说是杂草,倒不如说是毒草——它的草叶挤出的汁液,或晒干后研磨的粉末加水,接触皮肤后,片刻间便能让皮肤上生出一个个红肿如豆的疙瘩,十分丑陋可怖。这些疙瘩不痒不疼,但若不管不问,便会盘踞在皮肤上长达一月之久才会慢慢自行消除。神奇的是,若要快速消去这些疙瘩,唯一的方法,就是用这种草的根部的汁液涂抹皮肤,然后最多两个时辰,疙瘩便会全消,否则就只能硬捱时间。
但对此时的宜生来说,这毒草却比什么仙丹灵药都要珍贵。
她数了数匣子里的草,足足有几十棵,颜色还带着青绿,显然是刚从土里拔出不久,绝不会是放置很久的存货。但是,若这草只长在胡地,又是怎么在短短两日内到达京城的?
从胡地到京城,快马加鞭一路不停,也得起码一日的功夫,再加上去信通知、寻草……两日的时间只勉强够用,且每一环节都要动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