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了达米安·韦恩。达米安是个年轻漂亮的小伙子,虽然还没成年,举止却像经过了许多风浪。第一天回家的时候他对莫名出现的一大群人表示了隐隐约约的不满,不过后来就再也没提过。
中午芙蕾雅去餐厅给自己倒水,看到他虽然满脸不屑,却半蹲着在给大熊在系它疯跑时弄掉的项圈。
“你真的没有审美,比老头子还土。”达米安一边挂项圈,一边说,“这么难看的东西还能让你乐得不行。”
大熊吐舌头喘着气,舔了舔对方的脸颊。
“恶。”达米安假装呕吐,“别那么黏糊。”
“他是只狗,达米安,他就喜欢blingbling的东西,”芙蕾雅笑着摇头,“你要是能做一个亮晶晶的蝙蝠项圈,我明天就给他挂上。”
“随便挂什么也比在胸前挂个‘s’要好吧。”达米安拍拍大熊粗壮的脖子。
对此克拉克选择不发表任何言论。
由于小记者和其他人不同——两个有钱任性的土豪,一个干一票吃三年的古董商,一个休假的宇宙警察和一个无业游民——他只好每天早上飞到大都会去上班,晚上再飞回来。七个人里唯一和他有共同语言的就是闪电侠,他也必须每天早上狂奔去上